打工人请假的“至暗时刻”,往往是明明捧着医院诊断书,却要跟公司掰扯“我是真病”。江苏卷簧工小陈的遭遇,把这种“信任危机”摊到了明面上——脚痛请假当天微信步数超1.6万,公司直接以“取休假”开除,结果法院终审给了个痛快说法:公司违法,得赔118779元。
事情要从2019年说起。小陈当年在江苏一家公司做卷簧工,2月22日上班时扭伤腰部,当天就去医院就诊,后来两次请病假都顺利获批。3月18日,他中午突然脚痛,跟生产经理请假后去医院,拿到“右足疼痛建议休息一周”的诊断书,还拍了照发给公司。本以为这次请假也没问题,没想到“幺蛾子”来了——
3月19日,人事经理让小陈3月20日带病假单、病历原件去公司补办手续,小陈说“病历要留着后续就医”,人事回复“假条要原件,其他资料复印就行”。可等他20日到公司门口,却被保安拦了下来。更意外的是,4月3日公司直接发了开除通知,理由就两个:3月18日监控拍到他7点52分跑步进厂区、11点09分步行离开,以及当日微信运动步数16949步——“脚痛还能跑步?步数这么多,明显是装病!”
小陈懵了:我明明去了医院,诊断书也发了,怎么就“取休假”了?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,仲裁委很快判公司违法,要赔11万多。公司不服起诉到法院,结果二审还是维持原判。
法院的话戳中了关键:病假的核心是“医院诊断”,不是“步数多少”。 小陈的病假有两家医院的诊断证明,3月18日的跑步和步数只能说明他当天上午的活动状态,不能推翻“右足疼痛需要休息”的结论——脚痛不是“全天不能动”,可能早上赶时间跑步,下午就痛得受不了,这完全合理。公司仅凭“间接证据”就认定小陈“泡病假”,没有足够的事实依据,开除自然违法。
这事戳中了很多打工人的共鸣:谁没遇到过“请假被怀疑”?比如感冒发烧想请一天假,领导先问“有没有病历”;比如腰扭了想休息,同事偷偷说“是不是不想上班”。但法律给了打工人底气——只要有合法的病明,公司就不能随意否定。反过来,企业也得明白:开除不是“拍脑袋”,得拿得出“实锤”,不然“怀疑”只会变成“赔钱”的坑。
其实最该讲的还是“规则”:员工按流程提交病假材料,企业按规定审核,有疑问就沟通,而不是直接“一棍子打死”。小陈的经历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:打工人要学会留证据——诊断书、聊天记录、请假截图,这些都是维权的“武器”;企业也要守住边界,别让“怀疑”越界成“违法”。
职场里的信任从不是“猜”出来的,是规则兜底、证据说话。就像法院说的:“不能因为‘看起来不像病’,就否定真实的病情。” 毕竟,打工人的“病假权”,不该被“微信步数”轻易碾碎。
